交通事故律师:电瓶车横穿马路被撞谁的责大
电瓶车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遵循 “路权原则” 和 “安全原则”,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来确定责任。具体如下:
电瓶车责任较大:若电瓶车闯红灯或在机动车道行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比如电瓶车驾驶人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强行通过马路,导致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到,此时电瓶车驾驶人要对事故负较大责任。若事故发生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电瓶车未走人行横道等规定路线,随意横穿马路,干扰正常行驶的车辆,也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机动车责任较大:若电瓶车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正常通行,且在绿灯亮起时起步过马路,被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撞到,机动车一方通常会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根据交通法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若机动车存在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即便电瓶车横穿马路,机动车也可能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双方责任相当:若电瓶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未注意观察路况贸然过马路,同时机动车在临近路口时也未充分尽到注意义务,这种情形下双方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同等责任。
电瓶车横穿马路被撞,通常机动车责任更大,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若机动车无法证明已避让,将承担主要责任;电瓶车驾驶者有明显过错,如闯红灯,会减轻机动车责任。
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在电瓶车横穿马路被撞的事故中,机动车一方通常需承担较大责任,除非能证明电瓶车驾驶者存在过错,才可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若机动车无法证明已采取必要避让措施,那么很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电瓶车驾驶者存在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等明显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则会相应减轻,甚至在电瓶车驾驶者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可不承担责任。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的路权,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分道通行、遵守交通信号和让行规则等来界定。具体如下:
分道通行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遵守交通信号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例如,非机动车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因违反交通信号,非机动车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
让行规则:
转弯让直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如非机动车左转弯时与直行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一般非机动车需承担主要责任。
支路让主路:从支路驶入主路的非机动车要让主路机动车先行,否则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可能需担责。
变更车道让正常行驶:非机动车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时,应让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先行,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若因非机动车违规变道导致事故,非机动车需负责。
此外,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右方道路来车有优先通行权;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应避让,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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