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此时需要先对伤者做出抢救治疗,以免因为治疗不及时造成更严重的损害。然而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期间,往往会忽略自己需要为求偿准备的一些证据,或者担心花费太高,而早早出院,却不知道这些花费是可以向肇事车主求偿的,作为专业律师,我们整理出了以下注意事项,希望给你相应的解决意见和必要的提示。
一、善用病历本
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它治疗场所治疗,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在将来索赔时都无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病人所有的花费都必须与病历本或者处方相符,否则不予赔偿。所以,交通事故受害人花每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者病历本。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伤情在入院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过了一阵子才检查出来,一定要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否则,会影响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金额。
二、伤好再出院
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非常善良,伤没好,就急忙出院,这是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毕竟身体是自己的,伤未治好,将会使自己痛苦一辈子。
三、出院时办好相关证明
出院时,医院会出具相关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应当详细列明休息时间、加强营养情况,护理情况。同时,还要注意保存好医药费、住院费发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
四、出院前办好律师委托手续
对于多数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来说,都面临着如何索赔?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证据材料的准备。没有证据材料,谈赔偿金额是多少,都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得。如果希望快速合理的得到交通事故赔偿款,最好是在出院前1-2周内办好律师委托手续,那么,律师就可以及时指导,准备好上述材料,确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节省诉讼时间。因为完整、严密的组织好全部的证据材料,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最少都需要1-2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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