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都应该索赔哪些项目?今天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讲解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
一、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一定要及时去领取,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事故认定责任划分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不合理,一定要当场提出异议,申请行政复核,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特别不符合常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级复核单位一般情况下是维持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如果你还是对结果不满意,那么你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书证,属于证据的一种,且一旦你对事故认定书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那么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一般会按照事故认定书来划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不会轻易的否定交警大队出具的意见。
二、进行伤残鉴定。
如果受伤情况轻微,那么就无需进行伤残鉴定了,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一下医疗费、误工费等如何承担,事情就了结。
如果伤情比较严重,能构成十级伤残了,就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分为一到十级,最严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每个等级大概为什么程度的损害,详见《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三、什么时候开始做伤残鉴定呢?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或者是出院后一个月或者几个月,伤情较轻,出院后的一个月左右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情较重一般出院后的3个月左右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需要在司法鉴定中心去做,可以直接在中国司法鉴定网上搜索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上面有全国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选择。
四、伤残等级报告下来之后,就是计算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非常多,计算也是非常的复杂。
1.医疗费:这个就是按照实际花费的费用计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留好所有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医疗费的发票。
2.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误工费:按照鉴定报告鉴定出来的误工时间乘以自身的平均工资。
4.营养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乘以营养期。
5.护理费:按照市场护理人员的价格计算,有请专业护理人员的,按照实际价格计算。
6.住院期间伙食费:按照当地公职人员差旅费乘以住院天数。
7.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伤者有未成年的子女或者是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的,可以要求赔偿。计算标准为分为城镇和农村
城镇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城镇年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18周岁-实际年纪)除以2人乘以系数;农村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农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18周岁-实际年纪)除以2人乘以系数。无劳动能力的父母生活费计算标准: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或者配偶计算20年的生活费,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费:因伤者住院家属陪护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见票据。
9.精神抚慰金:每个法院有不同的标准。
10.(如果伤者伤情严重,后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 (如果伤者伤情严重,后死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司法鉴定费: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发票)要求赔偿。
五、准备材料起诉。
到了起诉这一步,如果能委托律师处理更好,自己应诉的话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未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会丧失胜诉权。
(2)法院管辖问题,人身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由于伤残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经济数据计算,所以那里的数据高可以向那里的法院起诉。
(3)起诉时间点的问题,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标准为上一年度的经济数据,需要关注每年经济公布的时间,因为每年的数据都会比上一年高,在法庭辩论前都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按照最新一年的数据计算。
(4)起诉时需要将保险公司一起起诉。
(5)如果驾驶员的保险过期或者是酒驾、毒驾,保险公司是免赔的,为了保证执行顺利,起诉的同时需要将驾驶员的资产进行保全,不知道驾驶员的资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网络查控。
以上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处理和索赔的全部流程了,也希望大家开车时能够注意安全,保存警惕。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处理,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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