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
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调解时间从规定办理的丧葬事宜借宿之日起开始;
3.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谁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主要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三、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需要写明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日期等。
引用法条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九条
声明: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网部分内容可能涉及转载或摘录于网络,但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经本网核实后将会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