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伤情,为何你的赔偿金少了几十万?了解赔偿项目, 理清赔偿标准,获得合理赔偿。24小时咨询电话:16601145768

交通事故索赔时间不同
拿到的赔偿金也不同

交通事故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2024.04.12

  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律师补充: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声明: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网部分内容可能涉及转载或摘录于网络,但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经本网核实后将会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

倡信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找律师给自己评估一下能获得多少赔偿?马上联系:1660114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