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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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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律师咨询: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商险拒赔自担赔偿责任

2023.8.15 倡信律师事务所

      交通律师咨询:2024年10月的一个夜晚,黄某某驾驶自家轻型栏板货车与行人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经了解,黄某某的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但该车辆投保时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而黄某某在2024年6月至10月期间,多次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单运货,均未告知保险公司,事故发生时,投保车辆处于空车状态。

  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了死者家属18万余元,但拒绝赔付商业三者险。三方多次协调无果后,2025年3月,死者家属将黄某某及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新罗法院,要求赔偿交强险外的损失41万余元。

  庭审中,某保险公司辩称,黄某某擅自将非营运车辆用于营运,未通知保险公司,显著增加了车辆危险程度,符合商业三者险免责约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黄某某则认为,事故并非发生在运货途中,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营运车辆相较于非营运车辆,运行里程更多、使用频率更高,事故概率明显上升,黄某某改变车辆用途的行为已显著增加危险程度,且未通知保险公司,即便事故发生时为空车,危险程度增加的事实并未改变,故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5年4月,新罗法院一审判决黄某某赔偿死者家属38万余元。黄某某不服上诉,2025年9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一、针对车主(黄某某):律师可提供 “拒赔抗辩 + 损失减损” 双重服务

(一)事故发生前:风险规避与合规指引

  1. 保险配置审核:审查保险合同中 “营运 / 非营运” 定义、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等关键条款,明确告知 “货拉拉接单” 是否属于营运性质,避免因认知误区导致拒赔;

  1. 用途变更合规操作:若计划从事经营性运输,协助与保险公司沟通,办理保险类型变更(非营运→营运)、保费调整手续,或补充投保营运相关保险,从源头消除拒赔风险;

  1. 证据留存指导:告知接单记录、运费流水、平台协议等可能影响责任认定的证据留存要点,为后续潜在纠纷储备抗辩依据。

(二)事故发生后:拒赔抗辩与诉讼维权

  1. 拒赔理由审查与反驳

  • 核实保险公司拒赔依据是否合法:审查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的认定是否符合《保险法》第 52 条及司法解释,如接单次数、运输时长、是否盈利等是否达到 “显著增加” 标准;

  • 寻找抗辩突破口:若存在 “保险公司已知晓营运用途未提出异议”“接单次数极少且未盈利”“事故与营运行为无因果关系” 等情形,协助收集证据(如平台聊天记录、运费转账记录、行车记录仪视频),主张商业险应赔付;

  1. 诉讼策略制定与庭审辩护

  • 起草民事起诉状 / 上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付),梳理 “车辆用途未显著增加风险” 的核心逻辑;

  • 庭审中针对 “空车状态是否属于营运”“危险程度增加与事故的因果关系” 等争议点,引用类似判例及法律依据据理力争,争取降低车主赔偿比例;

  1. 损失减损与协商调解

  • 与受害人、保险公司协商调解方案,在法律框架内争取降低赔偿金额(如扣除已垫付费用、协商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

  • 若法院已判决车主担责,协助制定合理的赔偿支付计划,避免因一次性赔付导致经济压力过大。

二、针对受害人(陈某某家属):律师可提供 “全额索赔 + 执行保障” 全程服务

(一)索赔准备:证据固定与损失核算

  1. 核心证据收集:协助调取事故认定书、车辆保险单、黄某某接单记录(证明车辆用途变更)、受害人死亡证明、丧葬费票据、被扶养人关系证明等,构建完整证据链;

  1. 赔偿金额精准核算:依据当地赔偿标准,详细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本案诉求 41 万余元,法院支持 38 万余元),避免漏项或计算错误导致损失。

(二)诉讼维权:主体锁定与责任追究

  1. 合理选择被告:将车主(黄某某)与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确保交强险优先赔付(本案已获赔 18 万余元),同时追究车主因商业险拒赔产生的兜底赔偿责任;

  1. 举证与庭审辩论

  • 无需纠结车辆用途争议,重点举证 “事故发生、责任划分、损失金额”,将商业险拒赔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

  • 反驳车主 “空车不应担责” 的抗辩,依据法院对 “持续营运导致危险程度增加” 的认定规则,主张车主应承担交强险外的全部剩余损失;

  1. 执行保障

  • 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黄某某的车辆、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逃避赔偿;

  • 判决生效后,若黄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协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踪财产线索,确保 38 万余元赔偿款顺利到位。

三、核心价值总结:律师如何破解此类案件的关键痛点

案件痛点

律师解决方案

当事人获益

车主:商业险被拒赔,面临高额赔偿

审查拒赔合法性,寻找抗辩突破口,争取商业险赔付或降低赔偿比例

减少经济损失,避免 “全额兜底”

受害人:担心车主无赔付能力,索赔困难

锁定保险公司 + 车主双重责任,申请财产保全,确保赔偿实现

全额追回损失,降低维权风险

双方:对 “非营运转营运” 法律认定不清

精准解读《保险法》第 52 条及司法解释,明确责任边界

避免认知误区,做出合法决策

维权流程复杂,耗时耗力

全程代办立案、举证、庭审、执行等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节省时间精力,提高维权效率

四、延伸服务:类似场景的事前预防与法律咨询

  1. 网约车、货拉拉司机专项咨询:解答 “非营运车辆能否接单”“如何投保避免拒赔”“事故后如何保留证据” 等高频问题;

  1. 企业 / 个人车辆保险合规审查:针对营运车辆投保非营运险、保险条款理解歧义等问题,提供合规整改建议;

  1. 纠纷调解与谈判:在诉讼前协助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侵权方协商,争取高效解决纠纷,避免诉讼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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