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员骑车追客户送还油箱盖时摔伤身亡,算工伤吗?
加油站员工发现客户遗落油箱盖后,驾驶摩托车追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行政诉讼案,明确职工履职过程中的应急补救行为属于工作内容延伸,其在该过程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吴某系某加油站的加油员。上班期间,吴某为粟某驾驶的大货车加注燃油完毕后,大货车驶离加油站。随后,吴某发现该车油箱盖遗落在加油站,在示意大货车停车未果后捡起油箱盖,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加油站出发,追赶该货车。当行驶至距某加油站3.3公里处时,吴某不慎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吴某家属向某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某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吴某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案历经两审,后由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作出的撤销前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某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
之后某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某加油站不服并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某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某加油站认为,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私自离站,加油站无物品送达义务,吴某职责仅限于加油收款,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事故发生后,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证人证言与加油站监控视频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即可以证实吴某当时驾驶摩托车离开加油站的目的系为客户送还遗落的油箱盖。
吴某作为加油员,开启、关闭油箱盖是其完成加油工作的必要职责环节,其发现客户油箱盖遗落后,驾驶摩托车追送的行为,是对本职工作负责的应急补救措施,应视为是工作内容的持续和工作场所的延伸。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驾驶摩托车送还油箱盖的行为,属于工作内容的持续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应认定为工伤。某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遂判决驳回某加油站的诉讼请求。
某加油站不服,向湘潭中院提起上诉。湘潭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吴某家属诉某人社局、某加油站工伤行政诉讼案 律师可提供的法律服务
本案核心法律关系为工伤行政诉讼纠纷(吴某系加油站加油员,上班期间追送客户遗落油箱盖途中身亡,围绕其死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先后历经人社局不予认定、法院两审撤销该决定、人社局重新认定工伤、加油站起诉撤销工伤认定及两审维持原判的完整流程),核心争议聚焦于吴某追送油箱盖的行为是否属于工作内容延伸、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结合案件多轮诉讼的特点,律师可接受吴某家属(或人社局、加油站)委托,全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精准破解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体可做如下工作:
一、前期案情梳理与法律定性(基础核心工作)
律师接受委托后(以吴某家属委托为例,下同),首要任务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关系与核心争议,厘清行政机关、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梳理工伤认定及诉讼全流程,为后续维权(或抗辩)奠定基础,避免因法律定性错误、流程把握不准导致维权受阻。
核对核心事实:逐一确认吴某的身份信息(某加油站加油员)、事发细节(上班期间为大货车加油后,发现客户油箱盖遗落,示意停车未果后骑摩托追送,距加油站3.3公里处摔倒身亡);梳理工伤认定全流程(家属申请→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家属提起行政诉讼→两审法院撤销该决定书、责令人社局重作→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加油站起诉→两审法院驳回加油站诉讼请求);核实关键细节(吴某开启、关闭油箱盖是否为本职工作环节、追送行为是否出于履职目的、加油站是否有员工不得私自离站的规定),明确吴某死亡与履职行为的直接关联性。
明确法律关系与责任边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意见(“因工外出期间”应考虑是否为用人单位指派、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明确本案系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诉讼纠纷,核心争议是“吴某追送油箱盖的行为是否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重点定性:吴某作为加油员,开启、关闭油箱盖是完成加油工作的必要职责环节,追送遗落油箱盖的行为是对本职工作的应急补救措施,属于工作内容的持续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符合“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伤认定条件,厘清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合法性、加油站抗辩理由的不成立之处,明确行政诉讼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边界。
预判案件走向与风险:结合本案证据(监控视频、证人证言、交管调查记录)及诉讼历程,精准预判加油站的核心抗辩方向——主张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私自离站、加油站无物品送达义务、吴某职责仅限于加油收款,否认工伤认定;同时预判加油站可能提起上诉的风险,提前梳理应对思路,结合同类判例(工作场所延伸认定相关案例),重点围绕“应急补救行为属于工作延伸”查找法律依据,规避维权过程中的程序性风险(如行政诉讼时效、证据提交规范)。
二、核心证据收集、固定与补充
本案作为行政诉讼,胜负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完整,能否形成证据链佐证“吴某追送行为系履职延伸、工伤认定合法”。律师将围绕“劳动关系成立、履职期间受伤、行为系工作延伸、工伤认定程序合法”四大核心,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重点补强工作延伸相关佐证,弥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证据短板,为诉讼抗辩提供有力支撑。
补强劳动关系与履职证据:已有的吴某加油员身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是核心,律师将进一步补充佐证(如吴某与加油站负责人的聊天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加油工作记录),确认吴某与加油站存在合法劳动关系,明确开启、关闭油箱盖是其本职工作环节,反驳加油站“吴某职责仅限于加油收款”的抗辩。
固定事发经过与因果关系证据:重点收集、整理事发时的核心证据(加油站监控视频,佐证吴某发现油箱盖、示意停车、骑摩托追送的全过程);寻找目击证人(加油站同事、过往路人、大货车相关人员),制作证人证言笔录,确认吴某追送油箱盖的目的;调取公安交管部门的调查核实材料、吴某的急救病历及死亡证明,明确吴某死亡的时间、地点与追送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佐证伤亡系履职过程中发生。
收集工伤认定程序合法及工作延伸的佐证证据:若代理吴某家属或人社局,将收集、整理工伤认定相关文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回证、调查笔录),佐证人社局重新作出的工伤认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意见,收集同类司法判例(如职工履职应急补救行为认定为工伤的案例),补充“应急补救行为属于工作内容延伸、工作场所延伸”的专业法律意见,驳斥加油站“私自离站、无送达义务”的抗辩,论证吴某追送行为的合理性与履职关联性。
整理诉讼相关补充证据:指导当事人整理此前所有行政诉讼的庭审笔录、判决书,明确前序诉讼的核心观点与法院生效认定(如前序两审法院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核心理由);若加油站提交“员工不得私自离站”的规章制度,律师将收集该制度未公示、未对吴某进行培训的相关证据,反驳加油站以该制度为由否认工伤的主张。
三、诉讼策略制定与庭审代理
本案历经多轮行政诉讼,流程复杂、争议焦点突出,律师将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诉讼阶段(如加油站起诉撤销工伤认定、上诉阶段),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全程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重点围绕“吴某行为是否属于工作内容延伸、工伤认定是否合法”展开抗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应对庭审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起草、提交诉讼文书:根据代理身份(吴某家属、人社局、加油站),撰写相应行政诉讼文书——若代理吴某家属,撰写行政起诉状(针对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上诉状、庭审答辩状;若代理人社局,撰写行政答辩状,重点阐述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若代理加油站,撰写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工伤认定)、上诉状。同时整理证据目录,将全部证据(劳动关系证据、事发证据、法律依据、判例、诉讼文书等)分类装订,标注核心要点,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本案为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湘潭中院);协助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缴纳诉讼费用,确保诉讼程序合规,避免因程序问题逾期失权。
庭审前准备:组织当事人梳理庭审发言要点,模拟庭审质证、辩论流程,重点指导当事人陈述吴某履职的细节、追送油箱盖的初衷及事发经过;针对对方可能提交的证据(如加油站的规章制度、否认履职的证人证言),提前准备质证意见,明确反驳理由;结合法律规定、参考资料及同类判例,撰写代理词,重点阐述核心观点——一是吴某与加油站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开启、关闭油箱盖是其本职工作;二是追送遗落油箱盖是履职应急补救行为,属于工作内容持续与工作场所延伸,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三是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若代理人社局或家属),或反驳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若代理加油站);四是加油站的抗辩理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全程庭审代理:出庭参与庭审,宣读诉讼文书、举证质证(重点出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生效判决书、法律依据等证据,反驳对方的不合理抗辩)、开展法庭辩论,针对核心争议点重点发力——驳斥加油站“吴某私自离站、无送达义务”的主张,强调吴某追送行为的应急性与履职关联性,结合参考资料中“工作场所延伸”的裁判观点,论证该行为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针对工伤认定程序的合法性,逐一回应对方质疑,清晰阐述各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庭审结束后,及时提交补充代理意见,固化庭审核心观点,争取法官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四、工亡赔偿金额精准核算与主张
若吴某最终被认定为工伤(本案已生效认定为工伤),律师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湖南省本地工亡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吴某家属应获得的全部工亡赔偿金额,明确赔付主体与赔付顺序,确保每一项赔偿主张都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最大限度为吴某家属争取合法赔偿。
逐项核算工亡赔偿费用:①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依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计算,精准核算具体金额;② 丧葬补助金:参照湖南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个月计算;③ 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吴某生前工资标准,结合供养亲属的人数、年龄(如配偶、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父母),核算每月应领取的抚恤金金额,明确领取期限与标准;④ 其他损失:如吴某急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实际支出、家属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凭相关票据全额主张。
明确赔付主体与主张方式:若加油站为吴某缴纳了工伤保险,指导吴某家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社保基金支付;若加油站未为吴某缴纳工伤保险,明确主张全部工亡赔偿费用由加油站全额承担;结合案件诉讼结果,在工伤认定生效后,协助吴某家属依法向加油站主张赔偿,或通过强制执行方式确保赔偿款项足额、及时到位。
五、庭外调解与后续跟进
庭外调解协助:若案件有调解可能(如加油站有调解意愿、人社局组织调解),律师将代表当事人参与调解,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核算的工亡赔偿金额,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重点围绕工伤认定结论、赔偿金额、赔付期限等核心条款与对方协商,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争取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减少诉讼周期和成本,避免当事人陷入长期诉讼困扰,同时确保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可依法履行。
判决后跟进:庭审结束后,及时跟进案件判决进度,领取判决书;若对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如本案中加油站上诉至湘潭中院),律师将继续代理当事人参与二审诉讼,坚持上诉主张,重点围绕核心争议点展开抗辩,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若判决生效后,对方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如加油站未支付工亡赔偿、人社局未履行重新认定职责),律师将协助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询对方财产线索(如加油站的经营状况、财产明细),确保判决内容得到全面履行。
后续权益保障:指导吴某家属妥善留存工亡赔偿相关证据(如赔偿协议、支付凭证、供养亲属相关证明),为后续可能的抚恤金领取、赔偿纠纷提供支持;若加油站未按调解协议或判决支付赔偿,律师将指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持续维权;解答当事人在案件全过程中的各类法律疑问(如工伤待遇申领流程、强制执行细节、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等),提供专业法律建议,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长期的保障;同时提醒当事人关注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调整,及时维护自身后续权益。
核心总结
本案中,律师的核心作用是“精准把握工伤认定与行政诉讼核心争议、固定关键证据、明确法律定性、全程代理诉讼、精准核算工亡赔偿”,全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重点破解“履职应急补救行为是否属于工作内容延伸”“工伤认定是否合法”两大核心争议,驳斥加油站的不合理抗辩。本案的关键在于明确吴某追送油箱盖的行为系工作内容的持续和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律师将围绕该核心,结合法律规定、参考资料与司法实践,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破解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维权难、争议大的痛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当事人依法维权、高效获赔(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