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咨询/交通肇事不赔偿会坐牢吗?
交通肇事的量刑与赔偿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必然的。是否对一个人判处刑罚是由法律强行规定的,只要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并法律规定处以刑罚,那么法院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害通常触犯的刑事罪名为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是否判处刑罚与肇事者的事故责任、事故伤害或损失大小有关:
《解释》第2条规定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 死亡3人以上,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3) 事故导致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
额外特殊情形包括:事故导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在饮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 没有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 肇事者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 肇事者明知是无牌证或是已报废的机动车辆仍驾驶的;
(5) 存在严重超载驾驶行为的;
(6) 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法院一旦立案审判,都需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民事赔偿的效果会影响刑罚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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