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较为严重的人身(特殊情况下的财产损失)损害,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因此遭受较大的精神痛苦,权利人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应该怎么算呢?精神抚慰金额度的索赔依据又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如果交通事故受害人构成伤残等级(需要经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或者死亡(需要提供受害人死亡的死亡证明,比如火化记录等等),伤残受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等权利人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具体来说,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下面的因素来确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或者说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例如肇事者导致交通事故的手段、场合、有没有及时刹车、及时采取防止措施等等;
3、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
4、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经济实力;
5、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精神损害是一个较为抽象、难以认定的损害后果,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参照上述因素由办案法官酌定确定。
声明: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本网部分内容可能涉及转载或摘录于网络,但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经本网核实后将会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