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肇事律师:搭乘好友“顺风车”,出了事故谁“买单”?
北京交通肇事律师:搭乘好友“顺风车”,出了事故谁“买单”?
高高兴兴地搭上朋友的“顺风车”,谁料发生交通事故二人都受了伤,那么这场事故该由谁来“买单”呢?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最终通过调解由保险公司赔偿27万余元,驾驶人赔偿4万元。
徐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0月的一天,徐某搭乘张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刘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致徐某、张某受伤,两车损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刘某负同等责任、徐某无责任。刘某驾驶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徐某诉至法院,请求张某、刘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35万余元。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无偿搭载张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张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徐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经调解,某保险公司赔偿徐某损失27万余元,张某赔偿徐某4万元,并当场履行。
法官说法:“好意同乘”应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
本案调解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在交通事故中,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伤者争取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医疗相关权益:律师可以协助伤者确保获得及时、合理的医疗救治。比如,与医疗机构沟通,督促医院提供必要的治疗服务,避免因费用或其他问题延误治疗。同时,帮助伤者收集和整理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以便后续主张赔偿。在赔偿方面,争取让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承担伤者因事故产生的全部合理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以及后续必要的康复治疗费用。
误工损失赔偿:如果伤者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律师可以帮助伤者收集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从而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赔偿。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伤者,律师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用赔偿:当伤者需要他人护理时,律师可协助伤者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和护理标准。如果是家属护理,律师可以收集家属的误工证明等材料,主张家属因护理伤者而产生的误工损失作为护理费;若聘请专业护工,律师会确保护工费用的合理性,并收集相关票据作为索赔依据,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争取护理费赔偿。
伤残赔偿权益:若伤者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伤残,律师会指导伤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选择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确保鉴定程序合法合规。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会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一定年限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给伤者带来身体伤痛的同时,往往也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律师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伤者的受伤程度,判断是否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若符合,律师会在诉讼或协商中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争取让伤者获得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其他权益:包括伤者因就医、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律师会收集相关交通票据,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如果伤者在住院期间需要补充营养,律师可以根据医院的诊断建议等,主张营养费赔偿;此外,对于因事故导致的衣物损坏等财产损失,律师也会帮助伤者收集证据,争取相应的赔偿。
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过程中,律师还会代表伤者参与与责任方、保险公司的协商谈判,或者在协商不成时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伤者能够获得合理、充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