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倡信律所律师助力交通事故案调解,成效几何?
北京倡信律所律师助力交通事故案调解,成效几何?
原告:孙女士,女,1983 年 12 月 10 日出生,汉族,住内蒙
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太平村二组 56 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婷婷,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恒,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男,1992 年 6 月 13 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获
嘉县史庄镇大清村西大街 283 号。
被告: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育新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男,1992 年 9 月 14 日出生,北京新
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同合庄 71 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某,男,1992 年 10 月 30 日出生,北京
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村 92 号。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住所
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7 号。
负责人:张巍。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某,女,1978 年 11 月 2 日出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员工,住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 103 楼 18 层 9 号。
原告孙女士与被告王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3205.64 元、残疾赔偿金 177 300 元、误工费 24 000 元、护理费
12 000 元、营养费 9000 元、交通费 120.9 元、鉴定费 3160 元、
精神抚慰金 10 000 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238 786.54 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前一次性赔付原告孙女士医疗费、营养费、护
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 211 122.64元;
二、被告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 7 日
内向原告孙女士支付鉴定费 3150 元;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原告孙女士与被告王某、被告北京新
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之间就本案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及后续治疗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纠纷均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以下是对这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相关内容的梳理总结:
一、案件基本信息
1. 当事人信息
1. 原告:孙女士,1983 年 12 月 10 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宝日勿苏镇太平村二组 56 号,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的陈婷婷律师和姚恒律师。
2. 被告:王某,1992 年 6 月 13 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获嘉县史庄镇大清村西大街 283 号;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育新街 2 号,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周某(均为公司职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7 号,负责人张巍,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某(公司员工)。
2. 案件受理与审理情况:原告孙女士与被告王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二、原告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 3205.64 元、残疾赔偿金 177300 元、误工费 24000 元、护理费 12000 元、营养费 9000 元、交通费 120.9 元、鉴定费 3160 元、精神抚慰金 10000 元,共计 238786.54 元,同时要求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调解协议内容
1.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前一次性赔付原告孙女士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 211122.64 元。
2. 被告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 7 日内向原告孙女士支付鉴定费 3150 元。
3. 本协议书签订后,原告孙女士与被告王某、被告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之间就本案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及后续治疗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纠纷均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且双方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北京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推测
1. 前期准备工作方面
1. 梳理案件情况:详细了解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告受伤情况以及责任认定等相关事实,收集如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为准确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2. 分析法律关系与赔偿依据: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深入分析案件涉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的法律关系,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各项赔偿请求的合理数额,比如根据伤残鉴定标准核算残疾赔偿金、参照相关误工期限规定确定误工费等,为当事人制定完善的诉讼策略。
2. 参与调解过程方面
1. 代表当事人沟通协商: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与各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交流,清晰、准确地阐述原告的诉求以及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争取为原告争取到最有利的赔偿条件。
2. 权衡利弊促成调解:运用专业的谈判技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权衡调解方案与可能的诉讼结果之间的利弊,在保障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前提下,协助当事人做出合理决策,推动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地解决纠纷,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