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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者采取具有安全隐患的非常规滑雪动作导致损害的,不属于一般文体活动中符合活动规则的固有风险
1.滑雪者采取存在安全隐患的滑行行为,且作为后方滑雪者,未与前方滑雪者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发生碰撞导致前方滑雪者摔倒受伤的,应当认定实施危险行为的滑雪者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失,该行为不是一般文体活动中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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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者在滑雪过程中自己摔倒受伤的,不宜苛责滑雪场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
1.事发时气温偏高但仍属于滑雪季的,滑雪场开门营业属正常经营行为。滑雪者对于雪道湿滑会增大摔倒的风险应当有明确认知,应当尽更大的注意义务降低速度或者更换区域来规避风险。滑雪者未尽到此种注意义务导致自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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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者因违反安全规则导致碰撞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1.损害结果的发生系行为人在滑雪过程中从后方撞击前方正常滑行的受害人碰撞所致。行为人自高处滑下,在场地视野开阔的情况下未能进行充分观察、对雪道下方正常滑行人员未通过调整滑行轨道进行及时躲避的,应当认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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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与损伤参与度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应是原因力比例,对于受害人超出交强险的损失部分,应根据损伤参与度系数计算!
受害人事故发生前存在的右膝关节退变作为其身体的一种客观情况,确非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范畴。但受害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仍应就侵权事实、损失数额、侵权事实与损失数额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根据司法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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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被侵权人受损车辆虽已修复,但该车辆仅购买六个月且车辆行驶里程数仅为5760公里,应当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被侵权人受损的车辆虽然已修复,但该车辆在购买后仅六个月左右就发生本案交通事故,且车辆行驶里程数仅为5760公里,接近新车的状态,而本案事故造成车辆修复的部位较多,其中涉及车辆左B柱、左C柱等部位,故被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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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受损车辆在新注册不到半年因案涉事故报废,被侵权人为购买车辆而支付的车辆购置税和贷款手续费属于车辆重置费用范围!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造成的财产损失,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由于被侵权人名下的涉案车辆在新车注册后不到半年因本起事故报废,故被侵权人为购买涉案车辆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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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在出院后相隔4个月后在家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但交通事故并未造成其颅脑损伤的,侵权人是否应当赔偿死亡相关损失?
受害人因本起事故的损伤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骨折、左下肢腓静脉、胫后静脉血栓形成,其颅脑并未受到任何的伤害,受害人在第二次出院后相隔4个月后在家因重型颅脑损伤死亡。受害人的死亡原因系其在家不慎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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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受害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安装假肢以及假肢需要定期维修和定期更换时必然产生相应的费用,对相关合理费用应予支持!
受害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安装假肢以及假肢需要定期维修和定期更换时必然产生相应的费用,且次数多和周期长,如待后期每次的费用实际发生后再由黄某新另行主张,必然导致当事人的诉累,可能造成受害人的损失不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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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受害人因家庭特殊原因确需雇佣护工对其进行护理,其支出的护工劳务报酬属于受害人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受害人住院的医院诊断记载:受害人住院108日期间一级护理1日、二级护理107日,说明受害人住院期间确需护理人员。受害人因家庭特殊原因确需雇佣护工对其进行护理,其支出的护工劳务报酬28080元属于受害人实际损失,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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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受害人并未住院,缺乏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其因案涉事故需加强营养的医嘱内容,对其主张的营养费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梅某兰并未住院,缺乏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其因案涉事故需加强营养的医嘱内容,故一审法院判决给付营养费不当,本院予以纠正。